千百年来,关于战争的讨论,从来没有结束过。可像是人们无法彻底结束战争一样,再怎么讨论,也是无意义的呻吟。要想结束战争,需要的是实力,而不是嘴皮子。
胡忧现在就拥有了这样的实力,三百支火枪摆在了他的面前。微微很厉害,她完成了胡忧交给她的任务,五天,一天没有晚,她把火枪摆在了胡忧的面前。
微微完成了任务,也整整瘦了一圈,天知道这五天她究竟有没有休息过,有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
在胡忧想着要不要去关心一下微微的时候,微微却离开了。和其他长期跟在胡忧身边的女人一样,微微也很了解胡忧,她知道胡忧接下来还有很多的事要办,没有时候在她的身上浪费。
胡忧把目光从微微的背影收回来,转到五百士兵身上。经过五天的训练,他们已经对火枪有了初步的认识。接下来,他们将会被写入历史,就算是过去千年万年,史书上也依然会留下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
胡忧选择的第一个目标是林正风,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是林正风。
他把信写好,交到士兵的手上,让士兵送到林正风哪里,然后,就是等待了。
“让我撤兵?只凭一封信?”林正风接到胡忧这封奇怪的信,看了三遍都依然莫名其妙。这是不是太简单了一些呀。
“一天之内让我撤兵,你想都别想。”林正风恨恨的把胡忧的信给丢在地上。多年之后,这封信在一个拍卖会上卖出了天价,但是现在在林正风的眼里,它一文钱也不值。
“你说林正风会撤兵吗?”红叶问胡忧道。
“不会。”胡忧回答得毫不犹豫。
“那你还给他写信?”红叶有些不太明白胡忧的想法。
“先礼而后兵嘛,这不是王者之风吗?”胡忧嘿嘿笑了起来。这封信无法让林正风撤兵,但并不是完全没有用的。这叫做造势,只有实力强大稳操胜券的人,才会这样做。今天林正风收到信不撤兵,以后会有人收到信马上撤军的。
看着吧!
胡忧让林正风一天之内撤兵,但是林正风没有撤,于是胡忧也就开始做事了。
第二天,几乎是林正风昨天收到信的那个时间,浪天城突然城门大开。五百个不死鸟军团士兵大踏步出城。
“五百人?”林正风接到手下汇报有些发愣。胡忧一向诡计多端这他是知道的,但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五百士兵够在什么的。
穿上盔甲,林正风急急跑到了阵前,士兵说到不是那么清楚,他得自己亲眼去看看才行。
林正风手搭凉蓬这么一看,士兵还真没有说错,确实是五百士兵。怎么能算得那么清楚呢?
太简单了,因为胡忧这五百人以五十人为一排,一共排了十排,
那不正好是五百人吗?
不,是五百零一人,旁边那个骑马的,并没有加入到队伍中。
骑马的正是胡忧,林正风看见他的时候,他也看见林正风了。胡忧对林正风笑笑道:“老朋友,不是我不招待你,奈何我浪天人穷地少,你住了这么些天,也差不多了。是不是应该走了?”
林正风那个气呀。好你个胡忧,你浪天人穷关我什么事,我又没有吃你的。住更是不用说了,我这住的可是野地,又没有住你的房子,你着个什么急呀。
林正风还没有回话呢,胡忧那边右手一举,哗的一下,胡忧身边第一排五十个士兵,同时把手里的火枪举了起来。
林正风哪见过火枪呀。心中暗道那是什么玩艺,又像烧火棍,又像吹火筒的。胡忧的人居然拿这种东西就跑出城,没病吧。
“轰轰轰……”
林正风还在那猜呢,胡忧那边的手已经放下去了。第一排五十个士兵得了令,管你三七二十一的,开枪!
五十把火枪齐发,威力怎么样先放到一边,唬人那是肯定的了。
林正风这边是人马都没有准备,被胡忧这么一弄直接就鸡飞狗跳的。
林正风呆了好一会,直看到边上有士兵倒下,身后有帐篷差火,这才反应过来胡忧那帮子人手中拿的东西可不是烧火棍,那可是要命的玩艺。
她妈的,为什么胡忧的手中总能出现那种么奇奇怪怪又威力极大的东西呢!
林正风经历过五连弩和牛皮坦克,对胡忧的新火枪,接受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只从胡忧带五百人出城,林正风就能判断出胡忧是志在必得。
硬拼,不是好主意呀。
胡忧那边,第一排五十人开过一火之后,马上按训练过的方法退到后面去,第二排士兵顺势顶上来。
这一次,胡忧没有急着开枪,他在等着林正风的反应。为什么选林正风为第一目标,正是因为胡忧对不死鸟军团的装备比别人更熟悉,胡忧还曾经支援过他五千支五连弩。知道五连弩威力的人,对火枪的理解就比较容易接受了。胡忧不但要林正风接受火枪的威力,更要他错误的夸大这三百把火枪的破坏力。只要能吓跑林正风,那么对付赵尔特和王忆忧这两个,就要容易得多了。
“胡忧,你这是要干什么!你们可是老同学,你不能这样对我!”
林正风看胡忧大脚压上来,一张小白脸阴晴不定。胡忧越是胸有成竹,他就越是心里没有底。
“哈,林正风,你可要先搞清楚了再开口。你是我的老同学没有错,可是同样的,你也是我的敌人。”胡忧提醒林正风道:“你的大军围我浪天已经有日子了,你应该不会想告诉我,你只是围着玩玩的吧。”“你……
我……”论到斗嘴皮子,三个林正风也不是胡忧的对手呀。他被胡忧塞得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别你你我我的了,看在老同学的份上。我再给你一个机会,二十分钟,二十分钟之内,带着你的人,离开这里!”胡忧不容置疑的说道。
“二十分钟,那哪够呀!”林正风还没有打定主意,究竟是要跟胡忧硬拼,还是先撤走以避胡忧的锋芒。这次围攻浪天的可是有三个国家的部队,凭什么要自己一个人顶呀。
“那就十分钟好了。天热,我的脾气可不是那么好了。”胡忧淡淡的说道。随着他的手势,补到头排的五十名火枪手,又把手中的火枪给举起来了。
林正风这会都快哭了。
什么天热呀,这阴风阵阵的,他都后悔少穿了件衣服了呢。
“好,我走,我马上走。”林正风在一阵天人焦灼之后,终于还是决定先避胡忧的锋芒再说。他可不想拿自己的人都试胡忧那么怪东西的威力。
“胡忧,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多给我点时间,让我收拾收拾东西?”林正风道。
“好,不过要看他们答不答应了。”胡忧说着一举手一放,十排士兵接连不断的开枪,轰轰的枪声如打雷一般,吓得林正风那脸都快变绿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不敢打那就赶紧走吧。胡忧这种混蛋,还是离他远一点的好。
林正风几十万大军说走就走,丢下满地的物资,没有留下任何的狠话。
林正风这个人不怎么样,但是在跑路这方面,还是让胡忧很佩服的。只有跑起路来不拖泥带水的人,才能活得比别人更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