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总行系统大换班的想法,98年在工作中应该注意几点:
1、稳守。思想上尽量与本科员工从制度上去考量人,不要过分批评一些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与一些生活上的事情,以避免上级和横向钻空子的情况。在科内、外和上级处、室尽可能在会议和其他场合见面,不发表过急的看法和意见,汇报情况留有余地,让各方能认识到我的诚恳与宽容的一面。
2、进取。在新业务领域要进取。工作还是要做,但方法要注意,尽量避免下属人员向行长邀功请赏的现象。对于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明显的下属,应该在行为上不断地疏远他,让这种人感到无地自容。
在清收工作中,注意把握一些拍卖物的清收工作。如果行长决定由律师清收,那么,本科各岗位则不必过分下力气,以避免争功现象。
3、与行长关系。王行长的品德是好的,应该支持他工作。在关系处理上有支持、有保留,含蓄一点,留有余地。
4、与下属关系。要关注到下属工资不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把握基本群众:任尔为、汪洋、申平、李国兰、舒光荣。对熊自伦和李朝阳则要注意控制。其中,熊自伦的工作让她去做,注意让行长的意见直接反馈给她;对于李朝阳则应该注意他的虚伪和喜欢邀功的一面,要让他认识到:如果不改,对他自己并没有好处。
5、与总行对口处室:计划处、信贷处、资产防损部的关系,是一个务虚的关系,注意含蓄应对。
一般说来,只要把握了以上几点,我看情况会好起来的。
夏天写完这篇约束自己言行的日记后,拿出一本印有“市民银行湖贝支行”的信笺,写道:
关于调整逾期贷款利率的建议
行长:
我行在1996年5月1日人民银行下调贷款(含逾期贷款)利率后,仍有15690万元贷款以18‰计收月息,约占贷款总余额的40%。这在当时资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维护市民银行的权益,制裁逾期贷款户有一定积极意义。随着近两年来资金外围环境的改变和贷款逾期时间的延长,继续以18‰执行罚息有如下问题:
1、会造成总行、支行两级经营班子难以向股东交代。从目前拍卖抵押物的情况看,债务人的资产能维持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的已经不多。应收利息大幅度挂帐的结果,造成日后处理抵押物连利息都清不完,剩余本息只能走冲销的路,增加不良影响。
2、客观看贷款户,在贷款时承担着25‰左右月息水平的成本,逾期时继续计算复息,也是这种水平。企业资产不太可能以这种速度增值,因而只能以清盘告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也难以收到挂帐利息。
3、从我行的考核体系看,我行如仍维持18‰的罚息,对经营成果没有帮助,但对于相关的指标如“应收利息回收率”、“当年旧贷款欠息增加额”等有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全行员工的福利。同时,也缩小了与旧贷款户协调清息和变通组织存款的空间。
我行执行的18‰的罚息虽经当时信贷人员逐级审定,但随意性还是较大的。而且在贷款时,金融服务社与企业达成共识的情况也较多,故以“挪用”定性导致一些贷款户的极力反对。1996年9月,根据总行计划信贷会计等部门联席会议精神,首次纠正对企业全部以18‰计息的行为后,对仍同意以18‰计息的企业,在法院判决时,注明:“结清时按判决书执行”,已经留下变通的空间。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逐步统一到以法律文书为据的理由,将逾期贷款利率一律调整为12‰执行。
如能同意,可另发通知,供营业部执行。
计划信贷科
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
该文送给王显耀阅后,他于二月十日批示:
请陈行长阅,我同意信贷部门意见。但,是否与总行通一下气后再办。
王显耀
2/10日
陈作业看后,将批示过的文章交回给夏天,两人商量后,决定写一个请示文件到总行,看上面的态度怎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