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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名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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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局面正应对了一句话。

胜利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为了打赢突厥,取得最后的胜利。

不论是在朝堂上的李世民还是在前线的罗士信,都付出了不少,现在就是他们回收战果的时候。

“射!”

苏定方此时手中也拿着一张角弓弩,用劲的拉弓上弦,安装弩箭,也在尽着自己的一分力量……

虽然他擅于用弓箭,却也不得不承认在射距上。相对于弓箭而言,弩箭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唐朝军中盛行的弓弩分为四种:耳熟能详的自然是伏远弩,除了伏远弩,还有擘张弩、角弓弩、单弓弩。

时代在进步,科技自然亦是如此。汉时的强弩改良与秦国,唐朝的强弩也传承了前人的科技,加以改良,成为战场上杀敌的利器。伏远弩、擘张弩是弩手用的强弩,伏远弩威力最强,需要脚踏双手拉弦,方才能够上弦,臂力次之的还拉不上。擘张弩不需要脚踏,但也需双手猛力拉扯才能上弦劲射。

这两种弩威力固然是强劲,实不能用于马战。

角弓弩则是改良与秦汉时期弩骑兵所用的臂张弩,射程远威力大,最适合马战。

臂张弩的存在也是给骑兵使用的,唐朝吸取了突厥骑兵的作战方式:突厥骑兵弓马娴熟,他们与敌交战之前,往往会在一箭之地先射箭雨,以乱敌阵型。然后掩杀而至取得胜算。农耕民族在这方面终究比不上游牧民族,能够训练出一支骑术优秀的骑兵已经很不错了。让他们掌握骑射技巧,着实强人所难。

于是也就有了不一样的骑射。以强弩代替弓箭。强弩虽然构造复杂,制作繁杂,但学习使用却异常简单,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耗苦功夫。

在大唐一支骑兵队,往往会在有一成骑兵持配备强弩,冲杀在最前线,以强弩先一步获取战斗优势。

但若罗士信这样。将所有强弩聚集起来,组建成一支弩骑兵却是头一次。

罗士信便是根据草原民族的依仗他们的风筝战术打消耗特别训练的,反风筝打法。

也因此杀的乌默是措手不及。无从应对。

“对,就这样!撤,看见没有!我们就当是遛狗,溜着打……宁愿少放一箭。也别让他们追上!”苏定方控制着双方的距离。将放风筝的战术打法用到了极致,不断的以弩箭距离的优势,消耗着乌默的兵力。

乌默看着身旁的兵卒,一点一点的给弩箭射杀,落下马背,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活了大半辈子的自己会栽在自己最拿手最擅长的战术下。

面对这个他用了几乎千百遍的打法。他竟然涌现出无计可施的感觉。

他太了解这个战术了,这个战术因为距离优势。被打的一方永远会处在被动的情况。

别小看他们相隔的这一箭之地,上百步的间距。这个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追的同时对面也一直再跑,而且还不时会有箭羽飞来限制度。在同等情况之下,追的一方想要跨越这百步间距,需要花费漫长的一段时间。往往等你追上了,你的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最让乌默难以接受的是对方的指挥表现的极为出色,将位子距离卡的非常好,始终保持者带着他们溜的趋势,不快不慢。他若追得急,对面跑得快,他若减下度来,对面的度也会跟着减下来,至始至终都保持者弩箭的最有效射程。

这一点让乌默有些泄气。

对于骑射之道,他祖辈特地研究过,怎么溜最好,怎么溜最有效,别有心得。

乌默记得当初他学的时候,表现的一塌糊涂,直到数年之后,才渐渐融会贯通,直至今日三十多年了,如指臂使。但是对面那个少年指挥,年纪至多不过三十,可是指挥起来却恰当得体,不出任何差错。

他便是用尽一切法子,也拉不近甩不掉。

即便是敌人,乌默也不得不承认对方年少有为:连罗士信的一个部下都如此了得,罗士信的厉害可想而知。

心念至此,乌默有一种感觉,他们突厥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就要完蛋大吉了。

乌默见追不上,又不断的减员,这如此追逃的过程中,他们连唐军一人都没有伤到,却折损了一千八百余人,在这样下去,只有给耗光一条路走了。

见又一轮弩箭射来,四五十人连人带马滚翻在地上,终于支撑不住,一咬牙大叫一声:“撤!”

他这一声“撤”看出来,乌部落的突厥兵上下一个个都松了口气。这他们以前如此溜他们的敌人,看着他们的敌人一个个追在他们的屁股后面吃灰吃箭羽,特别有感觉,可现在诚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吃灰吃羽箭的成了他们,哭都哭不出来。那昂扬的士气,早就抛到姥姥家去了。

突厥兵神乎其技的改变了行程:他们在原地向右后方转了一个小圈,直接就利用前冲的度迂回了小圈,剩余的六千多突厥兵在高中便完成了撤退这一高难度的事情。

一直注视着突厥动向的苏定方对此叹为观止,在他们军中,目前能够做到如此干净利落的调头转向,除了罗士信的捷胜军,还真找不出第二支队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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