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治军严谨,部队在我如此的骚扰之下都没有显出败局来,反而防守越来越严密,我虽然不断地变着花样骚扰他,但他依然还是能够不断地应对。就目前来看,我不断的骚扰所能起到的唯一作用也无非就是让他的士兵疲惫,消耗他的弹药而已。但我想时间长了詹姆斯肯定也会有办法应对,所以,最终的决战是无法避免的。我们先从应对和詹姆斯之间的决战开始训练,就是万人左右的步兵方阵配合战术。”
霍华德道:“好,我一定按照你的方法训练好士兵,你放心好了,我作为军队的主将,训练这点士兵的能耐还是有的。”
浅风倩道:“你别说的这么轻巧,其实还是很难的,这要士兵们战胜对死亡的恐惧,把服从命令作为第一要义,说实话,在我和你的部队接触的这段时间看来,你的部队现在还没有这样的素质。”
霍华德道:“我们一向不重视步兵,所以没办法,如果是让火枪手来完成这样的任务,那就简单了。”
浅风倩道:“火枪手的身体太弱了,根本无法用刺刀来刺伤兽族的步兵。”
霍华德道:“你说什么?刺刀?那是什么东西?”
浅风倩道:“刺刀也叫军刺,原本是装在枪上的类似匕首一样的东西,当敌方部队和我方部队靠近,进行近身肉搏的时候,火枪就没用了,但是如果在火枪上安装了刺刀,那么火枪手就可以立刻变成刺刀兵,用刺刀来杀伤敌人。当然,不仅仅是火枪手,步兵也可以使用刺刀,刺刀很简单,一个木棒上面撞上一把匕首就行了。”
霍华德听到此处,忽然感觉自己的脑袋已经不能立刻接受这么多新鲜的知识了,他担心自己不小心漏了一句浅风倩的话,感觉命人拿来本子开始记录浅风倩说的话,浅风倩也不去管他,只是一股脑儿地继续说,她知道,凭霍华德的智商和作战经验,理解这些东西只是时间的问题。
浅风倩继续说道:“如果有条件的话,让人族的步兵学习火枪手的射击技术,说实话,其实打仗,特别是这种上万人,几万人,几百万人的战争,枪根本就不用打的怎么准,朝着前方不断射击就行了。关键不在射的多准,要射伤敌军将领,取得战略性成果,那是特种兵干的活儿,普通的火枪手只要能开枪就行了。关键的是枪械的制造,制造越多的枪,就能够越极限地提升军队的战斗力。所以,眼下并不是花钱,花力气,花时间去训练火枪手的射击技术,而是要提升军械的制造能力!而这些,我们的朋友矮人族就能够办到,现在我们的人族军队不断地奴役矮人族,殊不知矮人族是我们人族最好的朋友,他们可是我们武器的来源,说的再伟大点,矮人族的矮人们,就是我们人族军队军工厂的工人!只有和他们联合起来,让矮人们为我们提供源源不断的武器,我们才能打败兽人和亡灵的联军。当然这个是后话了,我们暂时不聊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