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推理的思路正确,可是我们那天晚上吃完饭后,就各自回家了,我又怎么会知道天美她去新野路呢?”刘燕又问道。
“我想你应该在那天吃饭之前就已经与宋天美约好晚上在新野路见面吧!”
“因为你们两个人一个是销售经理一个是策划经理,所以很多关于工作上的事情经常需要单独谈。”
“前天在你办公室的时候,我曾大致翻看了一下你书架上的资料,发现是关于新产品的策划方案,而且内天你也说过,最近你们公司接到了一批从国外运来的进口化妆品需要推向市场,你一定是利用给宋天美看策划方案的借口将她约到新野路来实施杀害的吧!”
“之后我们去你公司调查的时候,你发现我们并没有对你产生怀疑,于是当天晚上你又潜入了天成建筑公司将罗忠杀死,我说的没有错吧!”
“好,既然你非要认定我就是杀死他们两个的凶手,那么就请你拿出证据来。”刘燕伸出右手掌大声的喊道。
听到刘燕这么一问,马小玲没有丝毫的紧张,只是嘴角微微一笑,依然保持冷静的站在刘燕面前。
“呵呵!你既然从事策划工作,必然每一步都是处心积虑了,确实,在两处案发现场,包括两名死者身边的物品我们都做过鉴定,的确没有找到关于你的任何指纹,但是有一样东西,你看了或许会很熟悉吧!”
于是马小玲将右手的两根手指插入自己风衣的口袋中,从里面夹出一个发光的东西展示在众人面前,所有人都睁大目光看着马小玲手中的东西,其实马小玲两指间夹着的就是从宋天美被害现场发现的那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我从宋天美被杀的公厕里找到的,这就是证据。”
“哼!马侦探真会开玩笑,这么一颗小小的珍珠又能代表什么呢?”刘燕依然不肯承认的说道。
“我曾专门对这颗珍珠做过调查,首饰店的老板告诉我,这是某些首饰上的装饰品,也就是说杀死这两名死者的凶器是某件首饰。”
“刘燕,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前天去你公司询问情况的时候,凑巧有一名职员拿着资料走进办公室找你签字,当时我很清楚的看到在你的右手边就摆放着一支钢笔,你本可以随手拿过来签字,可是你却偏偏要在抽屉里再拿出一支钢笔并换上笔芯来签字。”
“不过这也难怪,因为你心里清楚那支钢笔根本写不出字,因为在那支钢笔中就藏有你的凶器,我说的对吧!”马小玲问道。
“这能说明什么呢?就因为我不用那支笔你就能断定里面藏着凶器吗?我也可以说那支笔没有墨了。”刘燕问道。
“刘燕我想你不会不知道吧!作为一名重要部门的经理,随时都会有重要的文件要求签字,所以根本不可能会把一支没有墨水的笔放在自己旁边,更何况像你刘燕这种非常细心的人。”
“我参观过你的办公室,发现你的整间办公室都布置的非常干净整齐,包括书柜里的书每一类都分的井井有条,足可说明你是个细心的人,像你如此细心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将一支好的钢笔放在桌子上呢?”
“况且,如果真如你所说钢笔没墨,第一反应也会将你旁边的钢笔换上笔芯,而不应该是换抽屉里笔,我说的不错吧!”
“只要我们将那支钢笔拿来,取出里面的凶器与两名死者的伤口和血液进行对比,那么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听到马小玲的这番话,顿时刘燕的头就像是被雷劈中一样,表情立刻变得慌张起来,她用恐慌的眼神盯着马小玲,此时的刘燕终于无言以对,于是低下了头。
“何世华,你到天力公司将那支钢笔拿来。”马小玲说道。
“不用了,你们要的东西我已经带来了。”
于是刘燕从皮包里将那支钢笔拿了出来,并且将钢笔拆开,只见一件光滑耀眼的物品从钢笔管中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