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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既有文字,自当传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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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到抚顺其实只有百十里路,因为抚顺是边境重镇的缘故,沈阳至抚顺的官道修的很结实,哪怕下雨都可以跑马。否则若遇战事,援兵钱粮却受限于道路,是要误大事的。

按照正常速度,两天就可以抵达抚顺,可良臣却用了四天,惹得熊明遇十分不满,若非想要拿住这家伙的切实证据,早就拍马自去了。

魏良臣这一路走的很是轻松,在他自己看来,他那是谈笑风生。可在熊明遇看来,这小子完全就是贪生怕死,不敢去建州,否则何以这么磨蹭。

其实,论职属,熊明遇管不了魏良臣,更没有权力强要这个协办钱粮的副使同他去建州。毕竟,建州左右卫的察访使是你熊明遇,不是魏良臣。

只是,熊明遇代表的是兵部,背后站着的那位大佬李化龙是连杨镐都不敢惹的存在,加上李成梁虎视眈眈,拿捏着魏良臣的本职未尽,惹出边衅,以派兵护送为名行押送之实,这就令魏良臣无处遁身,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建州潇洒走一回了。

当然,事情是往坏处发展了,但人要往好处想。

良臣给自己找了几个不会死的理由。

一是奴尔哈赤眼下根本不可能造反,因为明朝的精兵强将尚在,他若此时造反,等待他的就不可能是萨尔浒大捷,而是大殇了。

二是他魏良臣官虽小,毕竟顶着个钦差副使的名义,没有朝廷的首肯,奴尔哈赤动他就等于造反。

三是便宜老师杨镐还算仗义,派了尚伯芝领兵保护他,这位仁兄的一生也是个传奇。有这么个传奇人物保护自己,良臣多少消除了点危机感。加上自己身边的郑铎和那十个忠诚的降倭保镖,良臣自忖还是有机会逃生的。

如果这些都不能保命,剩下的其实也不是事,顶多就是节操的问题。

奴尔哈赤真吃了熊心豹子胆,不顾建州现实要宰他魏良臣替儿子报仇,那就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没法子的事了。

事不可为,良臣断然不会束首待毙。

刀架脖子上那刻,他铁定会跪下赔罪。

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你奴尔哈赤本就是要讨个公道嘛,我给你赔罪行不行?

赔命?不行。

就算我答应,李成梁也不答应啊。

李成梁可说的明白,他魏舍人得去建州赔罪,没说让他去赔命。

他魏舍人真跪了,李家还能眼看着他被宰?

熊明遇这个正儿八经的京官就能站旁边袖手旁观?

李家这次“护送”的是一个千户,带了一百人,据说是李成梁的家丁,其中大部分都随李如松上过朝鲜战场,可谓精兵中的精兵。

这个据说,良臣是相信的,因为李家的这一百人马看上去的确精气神,高大上,人手一杆三眼铳,跨在马上可谓是趾高气扬。

相比之下,尚伯芝的部下也算是精锐,骨子里透着杀气,可装备器械方面明显就不及李家这一百人了。

良臣也看出来了,尚伯芝和李家似乎不对付,一路上也憋着气较劲呢。不得不说尚伯芝的部下替他长了脸,一路过来充分展示了精兵的架势,可李家都是骑兵,一人双马,他们却是步兵,这一高一下的差距是怎么也无法弥补的。

遗憾,步兵和骑兵,无码和有码就是两重天。噢,是无马和有马。

去建州,首先得经抚顺。

大明在辽东是采取卫所管理体制,和关内有所不同,除锦州、辽阳二府设有知府管民,其余各城都是由卫所负责,故李永芳这个游击便是抚顺的最高长官。城中不管是军还是民,都是由他一手负责。

抚顺守将李永芳早就接到都司府的快马通传了,队伍刚到,他就亲自带人出城相迎了。

见到李永芳时,良臣还颇是惊讶,因为这位明朝第一个投降后金的汉奸长的还是蛮有型的。

标准的国字脸,剑字眉,除了下巴上多了些赘肉,怎么看都是一个精忠报国的英雄模样。

真是人不可貌相。

自古以来,前世今生,那些甘愿投靠异族,以出卖同胞利益为荣的家伙们,不一个个都长的一表人才么。

当汉奸,也是要有本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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