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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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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与武则天配合默契的裴炎,

此刻在狱中安安静静等死。

他对劝自己认罪求情的人说:

宰相下了大狱,

哪里还能出来?

李弘之死

上元二年(675)春夏之交的大内,气氛相当压抑、紧张和诡异。因为就在一个月内,接连有两位皇室成员死得不明不白。而且四月二十五日去世的,竟是武皇后的亲儿子和唐高宗的嫡长子,二十四岁的太子李弘。

当时就有人说,李弘是母后毒死的。[1]

怀疑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以前就有人“吃错东西”。那起谋杀案的时间在九年前,场合是武皇后的家宴,在场的也都是皇后的亲戚:堂兄武惟良和武怀运,以及外甥女魏国夫人贺兰氏。也许,还有皇后的母亲荣国夫人。

食物中毒的是魏国夫人贺兰氏。

贺兰氏的母亲是武皇后的姐姐,诰封韩国夫人。由于妹妹是皇后,这个风韵犹存的寡妇便常常带着年轻貌美的女儿出入后宫,终于都上了高宗的龙床。韩国夫人死后,皇帝又打算正式收编魏国夫人,只不过一直没敢开口。

这当然突破了武后的底线,正好她母亲也对武惟良和武怀运颇为不满。于是事情就变成这样:魏国夫人不幸吃了两个舅舅献上的食品而当场暴毙,惟良和怀运则因故意杀人而被判死刑。一切看起来都严丝合缝,皇后的大义灭亲也体现了帝国的司法公正,尽管此案根本经不起推敲。[2]

高宗皇帝就不相信。

魏国夫人死后,她的兄弟贺兰敏之入宫吊唁。高宗皇帝哭着说:朕上朝前人还好好的,怎么转眼就没救了?

敏之只是哭,什么都不说。

武则天立即明白:这小子怀疑我。四年半以后,贺兰敏之被判流放,接着被杀或自杀。罪名则骇人听闻:与外祖母荣国夫人通奸,逼奸太子李弘的未婚妻,强奸武后之女太平公主的随行人员等等。此事同样真伪难辨。如果是真,敏之未免过于胆大;是假,武后又似乎不必如此作伪。[3]

说起来这也是武皇后的自作自受。由于痛恨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两个堂兄,她排斥武家人,让贺兰敏之继承了父亲武士彟的爵位。因此,后来要扳倒这位国公,便不得不大费周章,甚至赔上母亲和未来儿媳妇的名誉。

真相究竟如何,大约只能存疑。

但,另一个儿媳之死,武后难逃罪责。

这个无辜的女人姓赵,是武后之子李显的王妃,同时也是高祖之女常乐公主的女儿。问题的关键也在这里:常乐公主身份特殊。论血缘,她是太宗皇帝的姐妹;论辈分,是高宗皇帝的姑姑。所以李治与她,关系十分密切。

武后却不能容忍。实际上,她不允许任何女人与皇帝过从甚密,无论他们是否有性的关系。于是,常乐公主和她的丈夫被打发到千里之外,他们的女儿则被软禁,尽管这女人同时是天后的儿媳,李显的正妻。

跟被废的王皇后和萧淑妃一样,赵妃的日子过得可怜兮兮暗无天日。她甚至必须自己给自己做饭吃。因此,当卫士注意到赵妃的住处好几天都没有炊烟升起时,这才想起打开门锁进去看看,也才发现她的尸体已经腐烂。

此案照例不了了之。他杀?自杀?意外死亡?既没有结论也无人过问。我们只知道,发现赵妃尸体的那天是上元二年(675)的四月七日,十八天之后李弘死亡。[4]

没有证据表明两案有什么关联。但,命案的发生也未免太密集了一点,宫里宫外难免飞短流长。当然,赵妃应该不是“吃错东西”。准确地说,她是死于武后的冷暴力。李弘的事就不好说了。太子与皇后不和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且就在李弘监国之时,母子两人还发生了严重冲突。

冲突与另外两位公主有关。

两位公主是萧淑妃的女儿。萧妃被害之后,她们倒是保全了性命,却既无母爱也无父爱。没人关心的公主直到三四十岁仍然待字闺中,成为不折不扣的剩女。李弘听说后大为吃惊,悲从中来的他决定为姐姐讨回公道。

统领六宫的武后无法拒绝这样的正当要求,处理办法则是将两位公主嫁给了当天值班的卫士。尽管如此,她对太子仍然充满怨恨。因为李弘的人道主义关怀,至少反衬出她的残忍和冷漠。更可恨的是,李弘不是向中宫请旨,而是直接上奏父皇,这让她如何母仪天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天后绝不允许挑战她的权威,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要知道,就连皇帝在她面前也得服服帖帖,何况其他?于是朝野上下纷纷传言,太子殿下也“吃错了东西”。[5]

显然,要侦破此案,必须回答两个问题:李弘有没有可能为两个姐姐主张权利?武后有没有必要毒死儿子?

前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为冤死的废太子李忠收尸就是证明。李忠出京时,李弘实际年龄才三岁半,兄弟俩并没有感情。他替同父异母的哥哥说话,完全是出于儒家主张的孝悌和发自内心的同情,这倒与母后正好相反。

的确,李弘天性善良。

善良在他少年时期便已经表现出来。有一次,老师为他讲《春秋左传》,讲到楚成王被太子商臣逼宫谋杀时,李弘立即叫停。他说:圣人的书,怎么会有这种内容?如此有悖人伦天理的事,话都说不出口,怎么听得入耳?

老师只好改讲《礼记》。

事实上,李弘的仁爱非常纯朴自然。咸亨二年(671)关中大旱,皇帝率领百官就食于洛阳,留二十岁的李弘在长安监国。太子殿下亲自到军中视察,发现士兵们吃的竟是树皮草根,便下令打开自己的库房,给军队补足口粮。这事当时就广为流传,并在大唐臣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太子李弘,可以说口碑极好。

可惜他的身体却很不好。早在被封为太子那年,他就曾大病一场,以至于御医无策。监国时,也因多病而由其他人处理政务。皇帝陛下甚至不得不减少他的工作量,并把他接到东都洛阳,回天无力地看着他死在了那里。

也就是说,去世前的李弘已经病入膏肓。[6]

既然如此,武则天大可不必故伎重演,再次充当投毒案的主角。更何况,这时她与高宗同时临朝已经十年,封过了泰山,灭亡了高句丽,还改称为天后。她的根基,岂是李弘所能动摇?何况那太子还跟父皇一样病病恹恹。[7]

惯于冤枉好人的,也可能被冤枉。

那么,我们该作何判断?

李弘是主张疑罪从无的。征高句丽时,朝廷曾规定士兵但凡不能按时报到,一律视为逃亡,全家罚没为奴。李弘却上书表示反对。在一篇洋洋洒洒的奏折中,他指出了士兵不能到位的多种可能,比如路途生病,海上遇难,遭遇敌人而不慎受伤等等。既然无法甄别,不如一概不问。

没错,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怪一人。[8]

这就是李弘的观点。何况他为姐姐主张权利,是在去世四年多以前,武后岂能因此而起杀心?为了尊重事实,也为了尊重李弘的价值观,我们最好算他病故。[9]

总之,孝悌仁爱的弘死了。这是大唐的不幸,却未必是武则天的。上天召回了不听话的初生牛犊,反倒省去她考虑食品安全的麻烦。何况她还有三个儿子,作为赌注和资本已绰绰有余。是的,没了李弘,还有李贤;没了李贤,还有李显和李旦。这些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怕什么呢?

难怪她会毫不留情地废掉章怀太子李贤了。

再废太子

李贤是当了五年太子之后被废的。[10]

这是高宗朝第二次废黜太子。不过,上次被废的李忠是庶子,本次被废的李贤却是嫡子。而且,李贤是在嫡长子李弘去世后顺序接班,具有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因此,一种无风不起浪的说法便在宫廷内外广为流传:李贤不是武皇后的儿子,而是姐姐韩国夫人和高宗皇帝李治的私生。[11]

当然,也只是交头接耳和窃窃私语。

没人知道这些流言蜚语从何而来。就算我们想保护其著作权,结果也只能是查无此人。传播者当然照例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宫女。考虑到此类人物在昭仪时代的作用,未免让人怀疑源头就在武后,却又想不出这对她有什么好处。

武皇后,总不会为了废黜李贤而造此舆论吧?

应该不会。

李贤就更不可能是传言的制造者和散布者。相反,他被这风声弄得惴惴不安。然而即便贵为太子也无可奈何,只能疑神疑鬼东张西望。母后却似乎存心跟他过不去,各种训斥和指责接二连三劈头盖脸,直到这位太子被废。

缘由,却是一起谋杀案。

被杀的叫明崇俨。这是一个妖孽,或邪教人物,据说精通种种妖术,因此深受天皇和天后信任,得以出入宫廷干预朝政,还被授予官职。由于我们不知道的原因,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兴风作浪,声称太子李贤不堪承继,李显和李旦才有帝王之资。这当然是严重的挑拨离间和煽风点火。因此他被谋杀,太子几乎在第一时间就成为怀疑对象。[12]

不过,李贤有动机,武后无证据。

没有证据就只能按兵不动。事实上,明崇俨被杀是在仪风四年(679)五月,李贤被废则在次年八月,其间有一年三个月的时间差。而且就在明崇俨被杀五天之后,太子李贤便受命监国,此案的审理应该也在这个时候。[13]

主管部门和侦查过程已无从知晓,只知道最后以“为盗所杀”结案。至于真相是盗贼谋财害命,还是那家伙与黑道中人结了梁子,一概不知。但这不等于武后不再怀疑。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决定废掉太子,只不过要等待时机。

机会是李贤自己创造,又由太子党提供的。

李贤原本优秀。甚至可以说,武则天四个儿子,最优秀的是前两个:哥哥李弘孝悌仁爱,弟弟李贤聪明好学。由他组织名儒所作的《后汉书》注,至今仍是史学名著。再加上监国用心,施政宽厚,其实很得父皇欣赏,臣民拥戴。[14]

然而李贤跟那些纨绔子弟一样,也喜欢声色犬马,甚至可能与家奴有同性恋关系,其他方面的行为也不检点。太子手下一位正六品的谏官看不下去,便上书劝谏。这位谏官和他的父亲都是进士出身,品学兼优。而且他父亲任正八品的监察御史时,还弹劾过正三品的中书令褚遂良。[15]

父子俩既然都是正派人,批评就肯定属实。如获至宝的武皇后立即让皇帝下令,由中书侍郎薛元超、门下侍郎裴炎和御史大夫高智周联合办公,三堂会审,彻查。[16]

结果,正如当年长孙无忌把民事案变成了政治案,这次也由情色案审出了谋杀案和谋反案。李贤的那个同性恋家奴供认,明崇俨是自己受太子指使暗杀的,有关部门又在马房里搜出了数百件盔甲。李贤百口莫辩,只能等死。

高宗皇帝当然不敢相信。公主谋反,舅舅谋反,废太子谋反,现任太子也谋反,李唐皇室谋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会辩诬只会求情,结果当然被天后驳回。她说:为人子而谋弑逆,天理不容。大义灭亲,哪有宽赦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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