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我们只能再次溢价向那十五个家族发出了收购要约,经艰苦的谈判,最终有十家答应溢价出售手中的法人股,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手中握有的诺基亚股票占比为百分之四十三点七,已经是诺基亚的最大股东,只是尚未能达到绝对控股的地步,也就无权向该公司董事会提出改组董事会的要求。”
郭文峰如今可是高盛投行的高级VIP客户,泰笛·琼斯自然是不敢轻慢了去的,紧着便先将收购的进展汇报了出来。
“无权?理由呢?”
这一听自己都已是第一大股东了,居然还无权制约诺基亚集团的董事会,郭文峰不由地便是一愣。
“原因在于一九七六年时,诺基亚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一项决议案,明确规定全体股东退出集团管理,将集团整体移交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董事会成员也都由集团管理层组成,按照芬兰法律,我们要想推翻七六年的决议案,就必须向赫尔辛基证交所提出并购改组要求,并在证监会的监督下,举行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董事会成员,遗憾的是我们拥有的股份并不足以在股东大会上取得绝对的优势地位,改组动议失败的可能性很大。”
泰笛·琼斯很是无奈地耸了下肩头,将目下诺基亚集团的管理模式以及其由来详细地解释了一番。
“说说看,目下的股权分布状况是怎么回事。”
职业经理人制在西方是早就有了的,对此,郭文峰自不会感到奇怪,若是出于捞一把就算的想头,手中握有的这百分之四十三点七的股票,郭文峰其实也已经是能满足了的——因着诺基亚已经濒临破产之故,其市面流通股的股价原本低迷得很,哪怕到最后已是溢价了一倍,买下这些股票拢共也不过才花了四亿出头的美金而已,到了数年后,这些股份翻上个五十倍是至少之事,然则郭文峰如今看中的并不是盈利多寡,他要的是诺基亚本身,概因通讯行业可是他经济帝国几大支撑点之一,断然不能有失的。
“所有散失的不记名股票之股份全部并入集团董事会中,经过测算,集团董事会共控股约百分之十二,另外,集团创始人伊德斯坦后代都已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先后死亡,该家族遗留下来的百分之二十六的股份如今也归并到了集团董事会中,换而言之,光是集团董事会就拥有百分之三十八的股份。”
“目下,除了三家证交所中尚存的零星股份之外,大头都在剩下的五个家族手中,其中占股最多的是凯尔莫斯,总计拥有诺基亚百分之七点一的股份,另外四个家族共计拥有百分之三点三的股份,只要我们能拿下凯尔莫斯手中的股份,那就能实现完全控股,据此改组董事会以及后续的定向增发以最大限度地挤压其它股东的股份都不算难事,奈何问题恰恰就出在了凯尔莫斯的顽固上,不瞒郭先生,在您来芬兰前,我们高盛投行已经先后去跟这位顽固的老头交涉过四次了,甚至都已开出了溢价两倍收购的方案,可惜还是没能打动这该死的糟老头。”
高盛投行在欧美各国所参与的并购案早不知凡几了,失败的案例虽有,却绝对不多,大体上都是因遭到了强大同行的阻击之故,还真就从不曾因个人的顽固而遭遇窘境的——要知道高盛投行对欧美经济的渗透能力可是极强的,个人要想挡住高盛的各种暗算与压迫,基本上没啥可能性,可偏偏这回就在凯尔莫斯的身上吃了瘪,泰笛·琼斯在说起此事之际,脸色自然也就好看不到哪去了的……